关于向第三方机构采购《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的公告
为落实我市“高标准打造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我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我会拟公开采购《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编制服务。
二、采购预算
本次采购总价上限为人民币26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提供服务的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采购内容
贯彻《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要求,根据党中央、省委和江门市委、市政府对于“十五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及“高标准打造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的具体要求,有序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工作内容包括:针对国家、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的考核目标,对江门中心城区及下辖县(市)建设现状进行评估;通过调研座谈、调研问卷方式,开展江门市儿童成长特征和发展需求研究;结合江门资源禀赋和风貌特点,明晰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儿童友好建设目标和重点方向;结合江门城市空间和文化特征,构建完善的儿童友好空间体系,提供普惠共享的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提出儿童友好政策保障、儿童友好发展环境、儿童权益保障、儿童参与等层面的完善举措;提出江门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施行动项目库,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
四、服务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熟悉政府部门研究项目的工作流程,满足调研、汇报、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项目承担单位须对规划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二)成果要求:《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调研报告》《江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文本、各阶段汇报PPT;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排版后的word文档(包含附件)。
(三)报送与审查规定:我会分阶段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项目中标单位提供规划起草工作方案和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规划评审、审议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相关意见及时修改并形成正式成果(中期、最终),按规定时限报送我会。
(四)项目负责人及团队: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5名,项目组须具有副高级(含)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
(五)质量验收规范:根据我会需求起草、调研、修改、评审、完善、定稿,经江门市政府审批通过后,最终印发实施,方视为通过验收。
五、进度要求
中标单位须于2025年9月底前形成工作思路;2025年12月底前,形成较为成熟的成果;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公众参与、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衔接协调等工作;2026年5月底前,形成送审稿完成我会内决策流程;2026年6月底前,按程序报江门市政府审批。
六、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人应当对其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建立并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具体保密要求如下:
(一)中标人不得利用所获取、掌握的采购人及其他政府部门的任何保密内容从事采购人及其他政府部门授权工作以外的任何事情,不得披露、允许第三方使用。
(二)中标人聘请的工作人员和专家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守研究过程中知悉的项目相关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转让其秘密。
(三)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后,须立即将项目成果提交采购人存档,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四)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明确项目开展过程中各环节的保密性要求,确保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保密性。
七、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各类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三)申报单位(不包括申报单位的上级公司、申报单位所属集团、申报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申报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和经验。
(四)申报单位应熟悉广东省及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1年以来承担过广东省内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儿童友好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行动计划编制项目优先。
八、中标单位的产生
申报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妇女联合会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总体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审批签订正式协议。
九、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咨询机构于2025年8月8日17:00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营业执照副本)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3363
邮箱地址:jmsfnetgzwyhbgs@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6号之二2楼
邮编:529031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