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三届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推荐第十三届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2023年度广东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的要求,经江门市妇联研究决定,拟推荐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张海疆为第十三届南粤巾帼十杰(广东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现对候选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对推荐候选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间内电话或书面与江门市妇联宣传发展部(江门市白沙大道西6号之二2楼)联系。来信、来电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273371 3273387
电子邮箱:jmsfnlhhxcfzb@jiangmen.gov.cn
附件:张海疆个人事迹简介
江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月12日
附件
张海疆个人事迹简介
张海疆,女,中共党员,现任鹤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该同志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曾荣立个人一等功,获全国平安之星、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广东省三八红旗手、审判业务专家、江门好人等多项荣誉,2023年作为唯一基层法官代表入选首届广东省法官惩戒委员会专家委员。深耕审判28年,心系百姓、公正为民,审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一宗民事案成为江门首个入选最高法院公报案例、行政案入选省十大产权保护案例,出嫁女权益保护建议获省优秀司法建议。奋发有为,勇挑重担,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绩突出。创新“巡回审判+”行政审判模式被全国复制推广,“1+1+N“知产司法保护格局被省政法委列为试点并受表扬,推动构建“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属地镇街”多元解纷模式被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宣介,与多方共建中欧合作区劳动关系联处中心入选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示范引领,凝聚力量,筑牢妇儿保护屏障。首提“五心”服务理念及“1+4”工作架构,成功创建省级三八红旗室。积极延伸职能,首创“红旗法庭”枫桥式解纷驿站,在妇女维权站、镇街、学校等布局站点,全方位服务妇女儿童。推动反家暴“N+”矩阵,建立鹤山涉家暴案(事)件一体化处理机制,全链条防治家暴。打造“平安同心”巾帼普法项目,获2023江门十大法治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