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唐砚
唐砚从事法院工作16年来,始终以对党忠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司法审判责任。她心系企业,全省首创“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建立法院与行业协会、企业双向交流机制,通过协同解纷助力本土摩托车企业排忧纾困,获得双方当事人赠送锦旗;敢于创新,牵头先后出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跨域立案、诉前调解、快速审判等系列工作指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成效在全省法院推广;精于管理,推动江门法院审判执行绩效连续三年位居珠三角法院第一,并获评“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因工作成绩突出,她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获评江门市“政法模范”、“江门好人”,并被授予“全省法院先进个人”称号。